森林防火
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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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
安全提示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扑救难度大,一旦发生,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监测数据显示,绝大多数森林火灾由人为因素引发,野外吸烟、违规用火、焚烧秸秆、祭祀烧纸等行为是主要诱因。遵守防火规定、杜绝违规用火,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禁令,林区及林缘边缘区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不准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取暖、野炊烧烤;不准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不准烧荒、烧秸秆、烧田埂杂草;不准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点火。进入林区人员须主动接受防火检查,自觉交出火种。
规范农事和生产作业用火,确需用火的必须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在专人监护下进行。用火前清理周边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用火时避开大风、干旱等高火险天气,备好灭火器材;用火后彻底熄灭余火,确认无复燃隐患后方可离开。林区施工、电力通信等单位要落实防火措施,严防机械火花、线路故障引发火情。
倡导文明祭祀与安全出游,推广鲜花祭扫、网络追思等无烟祭祀方式,远离明火祭祀。进入林区、景区游玩时,严格遵守防火规定,不进入未开发、高火险区域,不在林区违规露营、用火。高火险天气下,自觉减少野外活动,主动配合防火管控。
发现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报警,准确报告起火位置、火势范围等信息。严禁未成年人、老年人、孕妇及无自救能力人员参与扑火。火场逃生要逆风或侧风向快速撤离,前往开阔地、道路、河流等安全区域,避开山谷、陡坡等危险地形,防止浓烟呛伤和火势围困。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对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让我们从我做起,严守防火规定,杜绝火源进山,共同守护绿色生态屏障。
安全举报电话:
13588606110、676110
永康市应急管理局

浙B2-20100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