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变“坑人”
祸根竟是网络赌博
市法院提醒
警惕暴利诱惑
非正常交易
“熟人”变“坑人”
祸根竟是网络赌博
市法院提醒
警惕暴利诱惑
非正常交易
本报讯(融媒记者 池欣桦) 近日,市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本案的被告人洪某曾经是某饮料公司销售员,因沉迷网络赌博,将黑手伸向了信任他多年的店主客户,最终站在了法庭的被告席上。
“跟客户相处四五年了,跟好朋友一样了,很熟悉了。”洪某是这样描述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然而,正是这份基于长期业务往来建立的熟人般的信任,成了他实施诈骗的突破口。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期间,被告人洪某以预售某饮料的名义收取预付款现金或特殊低价货源为诱饵,先后从8位熟悉的店主手中,骗取货款、货物,合计金额达20万余元人民币。这些钱被他用于网络赌博、归还欠款、个人消费等。后来他更换联系方式逃往外省。
“当时拆东墙补西墙,以为总能填上,没想到窟窿越来越大。赌博时一心只想着拿钱翻本,补上亏空……”洪某回顾了自己深陷赌博泥潭时的心理。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后,洪某在接受采访时沉重反省自身经历:“赌博,千万不能碰。一碰,一个家庭可能就毁了,留下的窟窿也许要用5年、10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弥补。”
本案将择期宣判。此案再次向公众,尤其是广大个体工商户敲响警钟:在商业往来中,务必提高防范意识,警惕任何形式的暴利诱惑和熟人间的非正常交易,坚守资金安全底线。更重要的是,必须认清赌博的本质与危害,远离一切赌博活动,守护个人与家庭的安宁与幸福。
浙B2-20100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