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未成年人远离帮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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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未成年人远离帮信罪
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成了电诈“工具人”,怎么处理?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并发布依法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相关犯罪典型案例,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本期《法治直通车》让我们了解一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相关知识。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违法行为。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帮信罪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增长点。
法律认知不足、社会经验欠缺、辨别能力有限,这些因素导致帮信罪成为未成年人掉坑的“重灾区”。如江苏某学校学生庞某,明知对方从事违法犯罪,但仍被“轻松赚钱”“高薪兼职”等虚假宣传迷惑,提供银行卡为诈骗团伙转账67万元。
另外,部分家长对子女的网络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管。家长应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既要关注子女的日常网络行为,更要注重培养其正确的价值观和金钱观。相关教育机构应将网络法治教育纳入常规课程体系,通过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形式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此外,犯罪团伙会利用未成年人实名认证的银行账户进行资金转移,以规避正常的监管审查。基于此,金融机构应严格未成年人开户审核流程,电信运营商应加强电话卡实名管理。
孙某某在某聊天网站上看到一条出租银行卡可以赚钱的信息,遂联系同学詹某,利用詹某的身份证办理了4张银行卡,并将银行卡出租给他人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支付结算。经查,涉案银行卡单向资金流入金额为人民币108万元,其中9.8万元系涉诈骗资金。鉴于孙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时系未成年人,有悔罪表现,具有认罪认罚等情节,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十个月的考验期满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孙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预防未成年人涉帮信罪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期工程。只有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机关形成合力,才能为青少年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引导他们树立法治观念,远离犯罪陷阱,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
通讯员 颜如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