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26日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26日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东泳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金华市委和永康市委全会要求,紧扣“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和“十项重大工程”,锚定“港”“廊”“链”主战场,围绕新一轮“五战双强”,坚定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实现服务中心全面提级、监督质效整体提优、队伍素能持续提升三个目标,为建设“世界五金之都 品质活力永康”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