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永康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26日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永康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26日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朱赟清院长所作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金华市委和永康市委全会要求,紧扣“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和“十项重大工程”,锚定“港”“廊”“链”主战场,围绕新一轮“五战双强”,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抓牢审判工作现代化主线,聚焦队伍素养、工作质效、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再提升,开展五大行动,做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建设“世界五金之都 品质活力永康”贡献更多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