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城西新区九桂路永康市红航五金厂、花街镇花街村永康市西城飞快冲床厂、城西新区银桂北路永康市盛波彩钢瓦有限公司、城西新区银桂北路永康市中莱工具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各处以10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用人单位在录用或解聘流动人口员工时,应该在三天之内报送流动人口录用或离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