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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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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道施工不讲规矩 罚款没商量

  两起违规占道施工案件被查处

  □融媒记者 徐敏 通讯员 楼诗卉

  本报讯 为了城市建设,占道施工在所难免,但若是违法占道施工、施工作业不规范,就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引发交通事故,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开发区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皇城南路与长城西大道交叉口时,发现一辆载泵车直接占据了一个机动车道施工,占用车道面积约20平方米,且无围挡,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该行为属于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整改。

  无独有偶。在开发区上浦路段,一当事人为了车辆进出方便,直接破坏了诊所门口的道路,欲将其改成斜坡,殊不知,马路不属于私有财产,未经审批不得随意开挖。开发区中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该当事人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约2.5平方米,违反了《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遂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占道施工也要讲规矩,要做到施工前取得许可合法施工,施工时摆放安全设施规范施工,施工后及时恢复做好善后,否则换来罚单就得不偿失了。”开发区中队负责人曹町介绍,《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的禁止行为,如违反该规定,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曹町表示,开发区中队将进一步细化措施,持续强化占道施工的监管执法工作,确保城市容貌整洁,还市民一个“干净、有序、安全”的路面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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