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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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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10号

  为落实中央、省、金华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疫情发展变化情况,决定调整全市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发布命令如下:

  一、2月12日24时前,除金华市际卡口(具体指铁路永康南站、永康站,G25高速永康出口,S27高速西溪、方岩、永康东出口,S28高速前仓出口,330国道前仓界牌,临石线舟山打虎岭)外,全部取消市域范围内县际卡口和镇(街道、区)卡口。

  二、规范村、社区、小区封闭式管理,不得阻断过境道路、街区道路,在开展测温询问、信息登记的基础上,允许人员车辆正常通行。各镇(街道、区)可以根据疫情变化逐步撤销村、社区卡口。

  三、全市实行“物流一证通”。对持有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车辆专用通行证的车辆,车上人员测温正常后快速放行。物流、快递车辆在全市可以正常通行。

  四、全面实行“健康码”管理。金华市域内人员实行自由流动;金华市域外人员来永凭金华市“来金人员健康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发放的二维码(健康码)进入我市;其他无码人员一律劝返。

  五、对外来人员以县为单位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分类管控措施。风险评估结果为高、较高风险地区(确诊病例20人及以上)来永的,先行劝返,无法劝返的,一律集中硬隔离14天;中等风险地区(确诊病例10-19人)来永,大数据分析认为存在风险,以及较低或低风险地区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永的,落实居家(厂)硬隔离14天;较低风险地区(确诊病例6-9人)包车或自驾来永,且未经过高或较高风险地区的,本人签订承诺书,视同蓝色预警人员管理;低风险地区(确诊病例5人及以下)包车或自驾来永,且未经过高或较高风险地区的,视同本市人员,无需隔离。风险地区分类实行动态调整,另行公布。

  六、严格落实外来隔离人员监管责任。集中硬隔离人员,由镇(街道、区)负主体责任;居家硬隔离人员,由企业负主体责任、出租房房东负监督责任、村(社区)负管理责任、镇(街道、区)和部门负指导责任;居厂硬隔离人员,由企业负主体责任,镇(街道、区)负指导监督责任。

  七、鼓励较低风险、低风险地区人员包车或自驾返永。

  八、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鼓励空气流通的沿街商铺,特别是便利店、洗车场、汽修店、理发店、洗衣店等行业,恢复经营,方便居民生活。

  九、严格落实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在落实员工健康监测、企业健康管理、疫情预警等制度,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前提下,实行企业复工备案制、检查制,鼓励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十、严格落实个人防疫主体责任。外来人员必须在到达居住地1小时内主动向村(社区)报告。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的市外返回人员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并依法追究责任。提倡市民减少不必要外出,外出时不聚集,戴口罩,多洗手。

  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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