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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赋能“智慧检务” “足不出院”完成公诉

  市检察院远程庭审常态化加速办案

  □记者 叶宁 通讯员 永瑄

  本报讯 “被告人夏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日前,在市检察院远程庭审室内,由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开庭。

  在庭审现场,记者看到,诉讼参与人均出现在远程庭审的实时画面中,借助远程视频技术实现跨越空间的实时对话,进行“面对面”交流。整个过程简洁精炼,节奏紧凑,庭审中的画面清晰流畅、音质清楚,公诉机关就每起案件的事实、涉及罪名及量刑意见简要发表意见,被告人均表示无异议。在听取被告人意见后,法院当庭宣判,用时仅20余分钟。

  这是本月市检察院第16起远程庭审案件。检察官“足不出院”完成案件的“出庭”工作,这一幕就发生在市检察院,且已逐步成为该院常态化的开庭方式。和以往的庭审不同,公诉人无需亲临法院,只需在检察院的远程庭审室依法履职;被告人也不用被押至法院,而是到其被羁押场所的远程讯问室。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三方同步进行视频和音频通讯以完成庭审。

  据了解,远程庭审是市检察院“智慧检务”建设的一部分,满足速裁案件、认罪认罚案件快速审理等需要,公诉人足不出院就能“出庭”支持公诉,是一种高效率的开庭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省去了往返法院、等候开庭等环节的时间,从而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案件审查、证据分析上,既节约诉讼成本,又提高诉讼效率。此外,视频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全程电子留档,真实记录公诉人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过程,促进了检察机关规范司法、强化诉讼监督,也为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提供了平台。

  “远程庭审大大节约了人力、物力和时间。今后我们要不断加强‘智慧检务’建设,以智能化、信息化助推检察工作的转型发展,把检察官从大量简单重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真正做到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接下来,市检察院将摸准时代脉搏,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向科技要检力,切实促进司法办案提质增效,以锐意进取的改革精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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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日报 时政新闻 00003 2019-07-30 永康日报2019-07-3000005;10685967;10689299;永康日报2019-07-3000007;永康日报2019-07-3000008 2 2019年07月3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