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
![]() |
![]() |
![]() |
![]() |
![]() |
6日,东城街道九铃东路永康市派恩宜美甲店、古山镇前塘工业区乾隆路永康市南山日用五金厂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分别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6日,古山镇王南山工业功能分区世方中路永康市前金彩印包装厂未按时报送2名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200元罚款。
6日,古山镇前塘工业区乾隆路永康市盈铭五金制品厂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200元罚款。
7日,江南街道城南路伯嚼动物医院、江南街道城南路成绍钢推拿店、方岩镇派溪村万里公路永康市冠格工贸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分别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局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用人单位在录用或解聘流动人口员工时,应该在三天之内报送流动人口录用或离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