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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购房产被查封

  怎么办?

  律师支招解困

  编者按: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今天,由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本报推出的“律师来了”栏目正式和读者朋友见面了。

  本栏目将联合律师事务所,为社会各界免费解答法律问题,通过律师解答向市民普及法律知识,发出律师在维护社会正义、服务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好声音”,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今后,“律师来了”栏目每周将推出一期法律问题解答,欢迎社会各界及市民朋友一起关注探讨。如果你在经济商务、社会生活中遇到了法律困惑或难题,也欢迎和本栏目联系。

  山路弯弯:

  我通过朋友介绍,在城区购得房屋一套。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我付清了房款,随后入住。因出卖方房产证未及时交付,导致没有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因出卖方债务的原因,法院查封了我购买的房屋,我该怎么办?

  浙江三星律师事务所陈文武律师:

  建议你向法院提出保全异议或执行异议,要求解除查封。因你所购买的房屋符合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因此,你的异议将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法律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律师提醒: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所购买的房屋因出卖人的债务问题被法院查封,常有发生。建议购房者购房时提高风险意识,并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稣米:

  我从房产公司购买商品房,但未过户,后因房产公司的债务纠纷,法院执行查封了我所购买的房屋,该如何处理?

  浙江三星律师事务所陈文武律师:

  这个问题比较笼统,根据不同的情况,处理方式和结果是不同的。若你购买的商品房事先办理了预告登记的,你可以向法院提出停止处分的异议。

  若未办理预告登记但符合下列情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解除查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不符合以上情形的,可以通过购房合同纠纷的途径处理。

  律师来了

  尊法 学法 守法 用法

  办事依法 遇事找法

  解决问题用法 化解矛盾靠法

  主办单位:永康市司法局 永康市普法办


永康日报 Q来Q去 00013 2018-03-15 永康日报2018-03-1500011;76109;永康日报2018-03-1500017;永康日报2018-03-1500018;永康日报2018-03-1500019;永康日报2018-03-1500016;永康日报2018-03-1500020;永康日报2018-03-1500015 2 2018年03月1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