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尊敬的电力客户:
近年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15】54号)、浙江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印发《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6版)》(浙信用办【2016】8号)等文件,文中明确要求将电费欠费、窃电行为等电力失信信息纳入浙江省政府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按授权范围依法、合理、无偿向社会共享开放。为响应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倡导客户诚信用电,优化社会信用环境,自2017年1月起,浙江省电力客户欠费、窃电等电力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浙江信用信息辅助系统”。
特此公告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