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危险品欲抵赖
运管开启“天眼”
还原事实真相
□通讯员 胡苗 记者 章芳敏
8月31日上午,市运管局对物流中心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家物流站工作人员正在搬运一批可疑货物。市运管局稽查大队副队长杜琼峰随即带领队员上前检查。
经核查,该车辆使用性质为普通货物营运,运管局工作人员当即要求驾驶人打开车厢边门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车厢内存放了3.2吨氢氧化钠,涉嫌未取得危险品营运资质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俗名烧碱,属于强碱,具有很强的腐蚀性,一旦泄露后果不堪设想。运输该类物质的车辆必须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需具备危险品从业资格证,并配备专门的押运员。
可即使“人赃俱获”,该物流站负责人刘女士仍然试图摆脱责任:“这辆车我们并不上路,不过是放在仓库里储存货物而已,并不是非法运输。”
面对刘女士的推脱,运管局工作人员犯了难,将现场情况在运政工作微信群内进行汇报。运管局指挥中心立即调出该物流所在地周边摄像头的录像资料,在高清“天眼”面前,该车辆非法营运的事实无所遁形。
后经调查,这批氢氧化钠于8月30日下午,由衢州运送至我市。目前,这批货物已由正规危险品运输车辆转运,而涉嫌非法运输危险品的货车已被查扣,将接受后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