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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游泳池热”
卫生监督献良招
□通讯员 李晓璐
炎炎夏日,游泳这一运动也热门起来,随之而来的“游泳池热”这一疾病也逐渐增多。所谓“游泳池热”, 又叫咽结膜热,是一种由腺病毒引发的上呼吸道疾病,因多在泳池感染而得名。腺病毒传播途径广,经空气飞沫、密切接触及水体等都能传播。“游泳池热”的症状是突然高烧,多数在四五天后能自然痊愈,但也有抵抗力弱的幼儿发展成肺炎,甚至出现生命危险。在此,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夏季游泳应选择正规游泳场所。正规游泳场所均在醒目位置公示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检测相关信息,开展泳池水消毒和水质自检工作,保障游泳者的安全。
游泳前,游泳者应了解自身身体状况,签订健康承诺书。存在以下情况应禁止进入泳池,如发烧、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酗酒等。
游泳者入池前应通过喷淋装置、浸脚消毒池进行消毒;游泳中减少跳水次数,避免泳池水进入眼睛、嘴巴,接触到眼睛和嘴巴的毛巾要经常消毒;游泳后要淋浴清洗全身、刷牙、漱口,不和他人共用毛巾、脸盆等用品。
如游泳结束后出现高热、眼睛或喉咙不舒服等症状应赶紧到医院检查治疗,避免延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