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三化”处理将全域铺开
今年城区实现责任范围覆盖率20%,农村集中收集处理率100%
□记者 张赤奎 见习记者 徐灿灿
本报讯 8日,市长朱志杰主持召开市十七届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三化”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意味着我市将全域铺开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以此提升城乡居民公共环境意识,形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
生活垃圾分类“三化”处理将涵盖城区和16个镇街区的集镇、行政村、工业区等。实施意见提出,城区今年实现责任范围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2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和学校达到50%,居民小区达到20%,2020年底实现全市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可回收物资源利用率达9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建成区实现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农村今年实现建制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100%,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自然村覆盖率95%以上,行政村合格率达到95%以上、优秀率达到30%以上。
朱志杰指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是建设“两美”永康、创建省美丽乡村示范县市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改善城乡环境面貌、破解垃圾围城困局、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有效手段。城区垃圾分类要先开展前期试点,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成熟后全面推开;农村垃圾分类要抓全抓实,实施党员联户包干制度和网格化管理,确保源头分类到位;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加强政策性解读,机关、企事业单位、国企、学校、医院要带头开展垃圾分类,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永康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资金补助办法(试行)》。2017年至2019年,市财政将分别安排预算资金2亿元、2亿元、1亿元,专项用于我市已纳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107个整治项目。
整治项目资金补助采取按比例补助和以奖代补两种方式进行。按比例补助,是指按项目建设镇实际投入建设资金的50%至70%的额定比例给予补助,其中A类芝英、龙山、象珠、石柱、花街为50%,B类方岩、前仓、唐先、西溪为60%,C类舟山为70%。以奖代补,则是根据省整治办达标验收所得分值予以奖励,其中得分90分(含)以上的,按实际投入建设资金的20%给予奖励;得分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的,按15%给予奖励;得分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的,按10%给予奖励;低于70分的不予奖励。
朱志杰强调,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要坚持“质量第一”,确保整治成效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强化规矩意识,阳光操作,按规范程序公开招投标;相关部门要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跟踪,确保整治资金专款专用,真正用在刀刃上。
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