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问责条例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第三期“丽州清风”廉政讲坛开讲
□记者 张赤奎
本报讯 26日,我市举办第三期“丽州清风”廉政讲坛,邀请中央纪委监察部杭州培训中心主任助理黄克招作专题辅导报告。金政、朱志杰、陈美蓉、朱世道等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各镇街区、市机关各部门、市直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聆听了报告。
黄克招长期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有深入的思考和研究,经常为党政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作党章党规党纪方面的专题教育,并先后担任《反腐败研究》《学习·探索》论文集的副主编。
报告会上,黄克招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抓作风、坚定不移反腐败》为题,结合工作实际和典型案例,从“一个态势”“两个决不”“三不制度”“四个相统一”“五条工作体会”“六个严”“七项任务”等7个方面,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作了全面深刻的解读和阐述。专题辅导内容凝练丰富、观点鲜明深刻、分析全面透彻,思想性、政治性、指导性很强,对于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会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向全党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有权就有责,责权要对等。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为人民谋福利。作为党员干部,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在权力和责任的关系上,责任是第一位的;在义务和权利的关系上,义务在先。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上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始终做到敢于担当履好职、心存敬畏用权力、持之以恒抓作风、坚定不移反腐败,把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共同维护好业已形成、来之不易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