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实施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金政要求以改革推动工作作风持续转变
□记者 陈晓苏
本报讯 备受关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30日,记者从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部署会上获悉,今后,我市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只保留必要车辆,并以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方式,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同时鼓励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市领导金政、陈美蓉、陈嵘、胡积合参加会议。
按照实施方案,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机关,各镇街区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处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和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均参与改革。垂直管理部门不参加我市车改,但可参照我市车改方案执行。改革后,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只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调研、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同时,我市组建机关机要应急调研用车管理平台,除按规定需要保留到参改单位的车辆外,市机关和镇街区必要用车全部纳入用车平台统一管理;对中央明确允许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系统之外,在实际工作中担负一线行政执法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用车需求,则通过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提供行政执法用车保障。对于平台所属公车,一律不能用于上下班接送,不固定驾驶员和车辆,公车并有明显标识。而对于平台资源无法满足用车需求时,用车单位可向公开招投标后确定的社会化定点服务机构租车。
通俗点讲,车改后,上至领导干部,下至普通工作人员,都没有“专车”。此前,我市对70多家参改单位的人员、车辆、费用支出等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和测算,车改后,我市将取消公车300余辆,预计节支率达10.1%。
“要确保车改改成、改好,改出成效,通过公务用车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同时加快我市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市长金政指出,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通过改革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金政要求,按照公车要公用、公务要保障、管用分离、公车有标识、公众可监督、社会化保障持续推进、平台管理逐步到位的思路,重点做好现行公务交通保障方式改革,明确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和标准,多渠道、多形式妥善安置涉改司勤人员,统一处置涉改车辆和规范留用车辆管理等工作。
金政强调,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利于从根本上遏制车轮上的腐败、防止铺张浪费,也有利于从制度上降低机关行政运行成本,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强化落实,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据悉,按照省、市统一部署,9月10日各县市将同步封车。我市各参改单位实施方案在9月底前完成批复,12月底前全面完成车辆处置和司勤人员安置等后续工作,同时开展审计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