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日报 数字报纸


00006版:经济开发区

文章导航

  经济开发区24日起

  将对百人以上未整改出租房进行消防验收

  拒不整改

  将被查封

  □记者 王朱敏 见习记者 骆舜倩

  19日上午,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联合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市消防大队等单位,组织辖区范围内百人以上居住出租房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就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下达了最后通牒,存在安全隐患却不重视、不整改的百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早在今年年初,经济开发区就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宣传我市居住出租房屋消防整治的验收标准,共发放验收标准万余份,并多次召集企业和村居住出租房相关负责人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强调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各居住出租房相关负责人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整治。但截至目前,经济开发区78家百人以上居住出租房中,只有26家完成了整改,消防形势不容乐观。

  “百人以上居住出租房的消防整治,本该在6月底就完成了,但是很多企业主和农村的房东还抱着侥幸心理,有一些是整治之后又出现了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乱拉电线、员工宿舍使用液化气做饭等消防隐患,还有一些是企业主和房东从一开始就没有重视,认为大不了就是罚款,所以一直没有整改。”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何小鸽说,为转变企业主和农村房东的消防安全观念,明确百人以上居住出租房消防整治责任,接下来的处罚措施将十分严厉。

  7月份以来,经济开发区共处罚6家消防安全不达标的居住出租房。“本月24日起,我们将对全区范围内百人以上居住出租房进行消防验收,针对存在的消防隐患要求相关负责人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按照整改情况进行处罚,拒不整改的将被查封。”市消防大队大队长吴圣安说,“没有参加约谈会的房东,我们在会议结束后就将一家家上门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将严格按照以上处罚标准执行。”

  除此之外,企业主和房东还须积极上报员工宿舍和居住出租房的居住人员情况,对居住在员工宿舍的员工亲属或同住一间出租房的人员都要进行详细登记。“在验收消防整治情况的时候,我们也会核对上报的居住人员情况。”何小鸽说。

  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副局长冯忠德说,希望各百人以上居住出租房相关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我市居住出租房消防整治验收标准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改,切实做好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永康日报 经济开发区 00006 2016-07-21 35525 2 2016年07月2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