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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道不容“闯入者”破坏

  □本报特约评论员

  王国荣

  绿道建设大大改善了生态环境,使城乡居民好比居住在了“景区房”,这是践行“五水共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丰硕成果,不容陋习玷污,不容“闯入者”破坏。

  开车不守规则的陋习,每天都在马路上发生着,管不胜管。同样,当这种陋习蔓延到居民小区、公共绿道,一样令人厌恶。比如本报12日12版图片报道上这名骑摩托车的男子,就大煞绿道长廊的风景。

  也许这些人的意识还停留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为拥有一辆摩托车骑行在农村羊肠小道上很“拉风”。也不怕人笑话你out了?不怕人在指你脊梁骨“太不讲公德了”?这绿道的入口应该有“禁止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通行”的禁令标志,哪怕没有禁令标志也应该明白,这绿道是供市民健步走、慢跑、骑自行车等健身娱乐休闲活动的,是市民享受慢生活的去处,你速度不慢的电动自行车、较大噪声及尾气的摩托车突然闯入,岂不影响大多数人的健身活动?

  据报道,白垤里绿道长廊,从江南街道白垤里村至石柱镇下里溪村,是我市首条绿道,2014年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去年,我市出台《绿道建设实施方案》,通过绿道网建设,为百姓提供亲近自然、休闲健身、接受生态文化教育的场所,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惠及民生的绿道网体系,推动生态休闲旅游产业发展。目前,涉及今年绿道建设目标任务的各镇街区、相关部门把绿道建设与“五水共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建设绿道长达53.9公里,主要对酥溪、大陈连接线、石雅至盘龙谷、华溪、朱明溪、五金大道等沿线进行绿道建设,力争今年基本建成城乡绿道网框架。

  绿道建设大大改善了生态环境,使城乡居民好比居住在了“景区房”,健身休闲都有就近的公园和绿道,这是践行“五水共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丰硕成果。美丽的绿道长廊,不容陋习玷污,不容“闯入者”破坏。

  我市数量更多、公里数更长的绿道还在规划建设中,这是永康人之福。因此,我们要汲取过去“先污染后治理”甚至“边治理边污染”的教训,绿道也要避免走上“边建设边被破坏”的负循环之路。

  想必大家在各地都看到过这样一种现象,好端端的一条人行道,尽管当初铺设的道砖或大理石质量都很好,但是经不住车轮的重压不久就裂了碎了。同样,作为步行性质的绿道,绝对不能承受机动车车轮之重。像记者在短短10分钟内就看到三辆摩托车驶上绿道,照这个频率碾压,这绿道迟早会变得坑坑洼洼。

  让市民享受慢生活的绿道,最多只能允许慢速的自行车、婴儿车进入,除此什么车都不能进入。为此,在规划建设绿道和进一步完善绿道功能的同时,还需加强管理。这个管理包括执法管理与障碍管理,像许多城市小区的游步道和一些广场及景区的通道那样,在只许步行的各个出入口设置障碍栅,这种落地式障碍栅只容腿脚横着进去,但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的轮子是绝对插不进去的。没办法,对一些难以根治的陋习必须采取灵活与强制措施。


永康日报 大家说吧 00002 2016-07-17 永康日报2016-07-1700012;永康日报2016-07-1700013;永康日报2016-07-1700016;永康日报2016-07-1700015;永康日报2016-07-1700014 2 2016年07月17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