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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创新推行“谁开发、谁负责、谁受益”模式

  塔海打响城中村自主改造第一炮

  □记者 颜元滔

  本报讯 这几天,东城街道塔海经济合作社的社员们都沉浸在一片喜悦之中。

  在近日召开的社员代表大会上,29名到场代表一致通过了《永康市东城街道塔海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工程实施细则》, 这不仅意味着该社已经筹备三年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终于进入实质性的工作阶段,打响了我市城中村改造第一炮。

  塔海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涉及车头和塔海两个自然村,255户550多人。塔海虽然地处华溪北路,地理位置优越,但建筑老旧、环境卫生差、外来人员很多,社员们都迫切期盼老房改造。

  前年,我市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永康市城中村改造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明确了我市城中村改造政府引导、村为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乘着政策东风,塔海经济合作社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并于去年2月率先得到批复,走上了自主改造家园的道路。

  “通过了实施细则只是改造迈出的第一步,接下来我们将立即着手确权工作,早日圆社员们的安居梦。”塔海经济合作社社长林红台说,计划在6月底前完成确权工作,争取在10月份动工建设。(相关报道详见3版)

  据悉,我市城中村、棚户区的自主改造政策在金华地区属首创,“谁开发、谁负责、谁受益”的原则,将极大激发改造村的积极性。

  目前,西城街道西山头村、古山三村也已相继通过批复,加快了自主改造家园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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