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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禁”应成

  社会新风尚

  □本报评论员

  张赤奎

  这个国庆节,对于我市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百姓来说,耳根清净了许多,鞭炮声基本灭迹,哪怕是婚丧嫁娶,也鲜有鞭炮声扰耳。10月1日起全域“双禁”,可以说实现了“开门红”。

  先来看一组数据:全市193家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许可证全部收回,集中存放或销毁烟花爆竹近8000箱;国庆期间,公安机关接到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报投诉仅4起,查实3起。更为可喜的是,通过前期的宣传,群众禁燃禁放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如前仓镇谢垛村一名村干部带头婚事新办,儿女出嫁不燃放烟花爆竹;花街镇尚裘村一村民病故,家属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也未燃放烟花爆竹。

  众所周知,逢年过节、娶妻嫁女、生日生辰、开业庆典等,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人们寄望绽放的鞭炮和烟花能够带来喜庆、吉祥与好运。但不知从何时起,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过度燃放烟花爆竹已经成为一种陋习,当良好的空气质量变得越来越重要甚至稀缺的时候,当环保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当对雾霾的担心让越来越多的人“谈霾色变”,禁燃禁售烟花爆竹,自然能得到大部分群众的拥护。

  然而,既然是陋习,要改过来绝非朝夕之功。国庆期间,“双禁”工作取得了“开门红”,离不开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令人遗憾的是,“开门红”的背后,也存在不和谐的声音,仍有极少数市民顶风作案、以身试法。比如古山镇的这位张某,为庆贺眼镜店开张,抱着侥幸心理燃放了一小串鞭炮,结果收到了公安部门的500元罚单。这就提醒我们,实施全域“双禁”,就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持久战怎么打?一方面,在于宣传。说到底,燃放烟花爆竹本身也是一种习惯使然,只是其延续的时间长久一些罢了。“双禁”,在“一刀切”的同时,要注重疏导。除了向市民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之外,还要引导市民用文明的方式庆祝或祭祀,并使之成为一种新的风俗习惯。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于那些无视禁令、我行我素的人员,除了警示教育及经济处罚外,情节恶劣者,更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此外,“双禁”考验的不仅是党委政府的决心,也是考验市民持之以恒的耐心。因此,“双禁”决不能搞“一阵风”,现在查了以后就不查了,今年禁了明年就放了。要将其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纳入年终考核,并在实践中形成长效机制,用制度来巩固得之不易的成果,久久为功,才能取得这场持久战的最终胜利。

  当传统的、带有污染的烟花爆竹遇上热爱环保的人群,移风易俗就不可避免。期待这执法部门继续严格执法,挤压燃放烟花爆竹的空间,也期待更多理性守法的市民继续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以实际行动规劝部分存在侥幸心理的市民,让“双禁”成为一种良好的生活习惯,成为社会新风尚。


永康日报 大家说吧 00002 2015-10-11 永康日报2015-10-1100008;永康日报2015-10-1100013;12810 2 2015年10月11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