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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中介频遭“跳单”

  交易双方中途私下交易

  有人被判赔违约金

  房屋买卖中,当中介安排买卖双方见面时,购房人却中途甩掉中介,私下找房主进行房屋交易。记者走访了我市多家中介公司,了解到房屋中介遭遇“跳单”的现象并非个例,而房屋中介用法律维权者少。

  案例:中途甩中介被判违约金

  去年年底,胡某到市区购房,由原告向胡某提供房源信息等购房服务后,在原告房产中介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市区园丁新村看了两套房,并当场签订了一份《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之后胡某甩脱中介,直接与房东洽谈购房事宜,办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

  2015年3月,原告在相关部门查询得到该房产已被胡某购买,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在象珠人民法庭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胡某支付原告服务报酬等违约金共计人民币8000元。

  现象:中介遭遇“跳单”并非个例

  所谓“跳单”,通常是买卖双方通过中介的居间服务联系上之后,跳开中介,自行成交或委托其他中介公司代办过户服务,以此逃避中介费的支付或少付。

  9日,记者走访我市多家房屋中介了解到,“跳单”现象十分普遍,部分客户为了省一些中介费而私自与卖家进行交易,如果经纪人没有提前做好防范工作,中介将自行承担“跳单”的损失。

  “‘跳单’现象在很多房屋中介公司都会出现。”四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金俊才说,它所在的公司进行房屋买卖的客户较多,也经常遭遇“跳单”。

  “房屋中介需要通过各种渠道搜集房源信息,期间要发生人工工资、车费等成本,很多员工带顾客去看房10次甚至20次,也成交不了一套。”恒胜房产经理朱爱花也对“跳单”行为表示不满,为了维护公司权益,服务经纪人会在看房的时候要求顾客签订一份《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而这份看似简单的确认书对中介公司来说意义重大,这是防止顾客跳单的关键所在。

  尴尬:中介维权难

  “房屋经纪人刮风下雨陪同去看房子,确实付出了辛苦劳动,应该得到回报。”正在恒胜房产咨询买房的张女士说,中途甩掉中介确实不应该,即使嫌中介费贵的话,可以找中介商量打折。

  “我市中介费行情是成交金额的1%收取,成交额大的,我们也会适当打折的。”金俊才说,与其他城市的2%-3%佣金相比,我市中介费还算是少的。他表示,房东住在所出售房子里,发生“跳单”的概率比没有人住的概率高很多。

  据不少二手中介商表示,虽然买卖双方绕开中介私下成交的情况时有发生,但通过法律手段追讨中介费的却很少。因为即使官司赢了,也只能获赔几千元钱,不少中介认为时间和精力有限,感觉这样打官司划不来。

  “我们一方面要依靠经纪服务合同来约束顾客,同时更需要顾客诚实守信。”金俊才说,现在的“诚信”档案将有效遏制“跳单”行为,因为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人将不能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

  跳单:绕开中介买房易被骗

  “‘跳单’成功或许对很多人来说意味着省下了大笔的中介佣金,但却不知‘跳单’的成功也伴随着触犯相关法律面临诉讼问题,同时还要独自承担巨大交易风险等问题的出现。”金俊才说,绕开中介买房被骗的事故时有发生。

  孙先生最近通过中介在香格里拉看房,一段时间后看中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不过精打细算的孙先生一心想省下中介费,于是在看房后选择“跳单”,自行找业主洽谈购房事业,在谈妥价格签下购房协议后,他给了房东5万元的定金。然而,在办理交易、房产土地登记、契税税收、户口等问题上却与房东发生分歧,想索回定金,房东却不愿意退回,无奈之下,他只好再次找到中介商,请求从中调解。

  □记者 黄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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