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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万非本地在校生纳入居民医保
——市合医办就在校生如何参加医保答记者问
□记者 李凌灏 通讯员 朱永红
4月,在我市某校就读的河北籍学生范某因患白血病住院,出院后获我市城乡医疗保险报销3.53万元。
1月至6月,在我市某校就读的学生施某因身患肿瘤住院6次,获得医保报销5.88万元。
……
日前,记者从市合医办获悉,自去年我市调整在校生医保参保方式,并将非本地户籍在校生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范围以来,目前共有近9万名学生参保,其中非我市户籍学生2.49万人。今年上半年已有2000余名学生获医保报销,其中基本医保报销400多万元,大病保险报销3万元。
说到这里,想必不少市民心中对学生参保费用、参保手续办理、可享受的待遇等都有不少疑惑。昨日,记者特意走访了市合医办,请其相关负责人逐一解答学生参保相关事项。
问:哪些学生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答:参保对象为本市各类学校中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册就读学生,不限户籍、不限身份,但不包括在职就读学生。在托幼机构的学龄前儿童仍以户为单位参保,未办理户口登记、未取得公民身份证件编号的学生应在户籍登记后再行参保。
问: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要缴纳多少费用?
答:城乡居民医保费采取个人缴纳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筹集。在校学生每年每人缴纳200元(其他人员240元),财政补助560元,在新学期开学时一次性收取。
经民政、残联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或持有一级、二级残疾证的学生的医保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若村级集体经济对居民医保费有补助的,参保学生可凭学校发给的医保收费定额票据报销。
问:在校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续保)手续?
答:在校生参加居民医保的方式已从原来的以家庭户为单位参保调整为以学校班级为单位集中参保,在新学期开学时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由各学校将参保学生信息通过“永康市学校学生参保管理平台”向市合作医疗办公室进行网上申报,在9月30日前完成。
问:新参保学生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
答:新参保及未领取社保卡的学生填写《永康市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确认表》,在指定位置粘贴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并提供1寸近期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用于制作社会保障卡。
因我市社保卡尚未全部发放到位,今年暂不采用社保卡扣缴医保费形式,请参保学生按所在学校确定的方式与时间缴费,若已在社保卡中储存医保费,可通过银行自行提取。
问:参保学生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答:参保学生可享受待遇主要有以下5类:
1、普通门诊报销:市级定点医院门诊报销门诊诊查费和中草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报销40%。
2、特殊病种:符合规定范围的14类特殊病种的门诊费用,按50%-70%的比例报销。
3、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按75%-85%的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4、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超过起付线部分按55%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5、免费健康体检:由学校和卫生部门统一安排。
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参保学生在待遇享受期前因学籍注销、转出等原因要求退保的,应在2016年1月1日前办理退保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问:同时参加居民医保和商业保险的如何报销?
答:参保学生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在定点医院可以联网结算的,应在出院时凭社保卡刷卡结报,不能刷卡结报的,凭发票原件、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资料先到户口所属镇街区医保窗口或市合医办报销,再带结算单和发票复印件到相关商业保险机构报销,不影响待遇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