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小作坊,是对人民高度负责
□本报特约评论员 薛建国
今年,我市明确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的首批目录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挂面、年糕)、非发酵性豆制品(豆腐、豆腐干),并结合“百日会战”对这些小作坊进行全面排查,指导帮扶改造并发证(详见本报7月26日1版相关报道)。
不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查找原因时,小作坊往往脱不了干系。小作坊俨然成了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高危区。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责任大于天。我市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中,决定把小作坊食品纳入日常监管,彻底清查小作坊食品的加工和制作,确保食品安全,这显然是对人民群众的高度负责。
食品小作坊为何易出问题?原因有很多。从形式上看,一般小作坊食品主要是“前店后坊”式经营,即生产作坊在自家或租赁地方的后院中,销售在前面的门店中;还有一种是零售点在城区,加工点在城乡接合部,或农村街道,生产经营有“短、平、快”的特点。从经营者构成来看,主要是两大类人群,进城入镇的农民和下岗职工,经营方式大多为家庭经营,生产销售“一条龙”“一家人”,生产经营相对隐蔽。大多作坊加工场所十分狭小,设备非常简陋,加工流程东拼西凑,环境卫生差,往往是生产与生活居住混在一起,再加之市政建设配套设施跟不上,垃圾无人回收处理,污水无管道可排。
虽然一些食品小作坊的不规范行为,已成为食品安全的最大隐患,但尚不能“一刀切”,因为一些小作坊的存在大有必要。中国饮食文化源远流长,靠的就是小作坊传承。“磨砻流玉乳,蒸煮结清泉”“六月调神曲,正朝汲美泉”,磨豆腐、酿酒曲,古人的诗句,为我们留下了一幅幅唯美的农耕时代小作坊加工画面。如今现实当中,食品小作坊,与我们普通居民的生活也是密不可分的,承担起了城市早点供应重任。
食品小作坊存在大有必要,这是肯定的。但我们在肯定的同时,千万不可忽视整个小作坊的食品生产销售呈现出一种不卫生、低水平、浅层次、欠规范的运行模式。对小作坊,不能因其小而忽略它的存在或放松对其管理上的要求。小作坊也有公信力问题。公信力何来?既要靠小作坊自身增强自律意识,更要靠政府监管部门的严格规约。当一些经营者的道德出现滑坡、为了多赚钱什么都敢干的时候,唯有进行惩罚性处置、抬高准入门槛,才能让从业者不敢越雷池一步。
因其隐蔽性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并非易事。除非从头到尾都寸步不离,否则,一些无良小作坊要想添这加那简直是易如反掌。因此,监管要有新思路,即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预防。一是主动出击,深入企业,随时掌握食品小作坊的情况、信息,进行全方位监管;二是拉网式巡查,重点从生产环境、原材料把关、生产过程等多方面检查,从源头加以控制;三是从长远计,用暗访抽查的办法,保持一种常态化的市场监管。同时,对那些百姓的日常饮食,可以用一般消费者身份购买进行抽检化验,保持一种动态的食品安全监测。目的,就是让生产者时时觉得头悬利剑。
对点多、线长、面广、问题多的小作坊的食品安全进行整治,发证管理,不仅是一项安民利民的民生工程,也是各级政府对人民负责的政治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