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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台新政,助推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源头控制土地供应促进住房消费
□记者 黄根根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合理安排住房及用地供应,支持鼓励居民住房消费。新一轮政策的正式出炉,将助推我市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
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
重要组成部分
通知指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落实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两美”浙江的重要内容,在稳定投资、促进消费、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各项决策部署,着力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新政是一份指导性文件,核心是去库存,促进商品房销售量,这对稳定房地产市场,提升房地产市场信心无疑具有积极意义。”峰尚筑品总经理杨康表示,新政强调房地产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
住房公积金或可
异地购房贷款
杨康表示,买房子是老百姓比较关心的话题,省政府这次出台政策,多措并举促进住房消费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住房转让营业税、购房公积金等方面鼓励居民住房消费。
通知强调,要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免征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用足用好国家税收政策,及时清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个人住房贷款各项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需求。对于认真落实住房信贷政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地要给予住房公积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储存支持。
通知还要求要全面清理住房公积金使用的障碍和门槛,落实住房公积金统筹调剂使用政策措施,省建设厅即将出台全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将进一步支持职工跨地区住房消费要求。
通知拟推进“公转商”贴息贷款政策,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并将在部分地区试点公积金贷款转为商业贷款后进行贴息的举措,以缓解公积金的压力。
调整用地供应
集中力量“去库存”
“之前土地供应量相对大的城市,房企开发商将着力去库存化。”杨康说。通知规定,对于在售商品住宅库存过大,消化周期超过2年的市、县(市、区),或在售、在建待售商品住宅和已出让待建商品住宅用地过多,累计消化周期超过3年的市、县(市、区),暂停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对非住宅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非住宅房地产用地规模大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明显减少商业办公等综合用地供应量直至暂停供应。
由此可见,省政府已着控制住宅用地供应的规模、布局和节奏。开发商在经历了前些年大刀阔斧的拿地之后,正面临着巨大的重资产无法变现的资金压力,新政迫使开发商延缓拿地速度,转为集中力量去库存的销售策略。
我市房产新政走在前列
我市早在5月27日就出台《永康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补充意见》政策。根据规定,在今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30日之前发生的存量土地房产项目交易,市政府将给购房人300元/平方米的补贴。同时还对学区房认定做了调整,家长购买学区房时,只需要拿到预告登记证,不需要房产证,就将具备入学资格。新政还取消了“90/70”政策。
宁波购房享受50%契税补贴
宁波市财政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提出对于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在宁波购买住宅和非住宅,可按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购房补贴。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新政将进一步刺激宁波楼市的成交量,无论对新房、二手房市场,还是店铺、公寓等非住宅市场,将会有明显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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