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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减前置审批是市场之幸
削减不必要的前置审批,是为市场松绑,激发市场活力。眼下,包括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内,改革毫无疑问已经进入了“深水区”,到了啃硬骨头的时候,不把这块硬骨头啃下来,就会让这块硬骨头给卡死。削减不必要的前置审批,就是为市场发展赢得更大空间,由此改革才能走向纵深。
这又是一个改革的好消息:我市取消12项非法定前置审批条件,涉及公安等9个部门,这意味着今后百姓办事会更加便捷(详见本报5日1版相关报道)。
前置审批,这是一个令人一听就感到腿脚发软的问题。企业申请一个项目或老百姓办个什么事,为什么说要跑断腿,就是“前置审批”给害的。
去年11月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表示,企业“见菩萨就烧香”的状况必须改变。为此,他提出“五个一律”,削减前置审批。这“五个一律”是: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前置条件,除确有必要保留的外,通过修法一律取消;核准机关能通过征求部门意见解决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除特殊需要并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外,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和指定中介机构。
削减不必要的前置审批,是为市场松绑,激发市场活力。眼下,包括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内,改革毫无疑问已经进入了“深水区”,到了啃硬骨头的时候,不把这块硬骨头啃下来,就会让这块硬骨头给卡死。削减不必要的前置审批,就是为市场发展赢得更大空间,由此改革才能走向纵深。
削减不必要的前置审批,是政府革自己的命,是需要勇气的。审批是政府权力的体现,削减前置审批,不仅会淡化一些职能部门的存在感,而且一同削减的还有一大笔“办证费”。
这一改革,减轻审批成本,提高办事效率,肯定会令百姓和企业叫好。但好是好,还必须提防一些职能部门可能在执行中搞变通。比如说,一些前置审批项目表面上取消了,但可能变成“前置程序”的形式继续存在。虽然一些审批项目取消,但“庙”还在,“菩萨”还在,还需要“香火”来生存。所以,改革一定要彻底,不留死角,不留可钻的空子。
取消了12项不必要前置审批,是不是另外所有审批都是“必要”的呢?这是一个应该得到正视的问题。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没有法律依据,任何行政管制和审批行为都是无效的。因此,取消12项不必要前置审批,是刚开了个头,各部门据此要进行认真核查,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审批事项一律清理,努力做到前置审批“法无授权不可为”。
设置前置审批这个环节,在特定的时期发挥过特定作用。改革开放初期,市场化秩序还不规范,通过审批,予以把关,淘汰不合格项目,防止无序、重复投资,达到规避市场风险的目的。随着市场规范化的进一步提高,这种审批把关已严重制约了市场发展,是该退出历史舞台了。现在这种改革,无疑将大大压缩某些部门的权限,堵住利益输送“暗道”,肯定会令少数人感到不快,但相比由此引起的阵痛,未来的改革红利更为诱人。
这种改革是市场之幸,但不排除有人会产生这样的担心:取消前置审批条件,会不会出现市场胡来现象?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但我们更应关注这种改革释放出来的投资潜力和发展活力。况且,只要投资者不是想做“一锤子买卖”,就不会产生太多逾矩者,这也是由市场的内在理性和自我淘汰功能决定的。再则,削减前置审批并不意味着撒手不管、放松监管。相比过去那种只重前端审批,不顾过程监管的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其实更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
□本报特约评论员
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