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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版:社会点击

市法律援助中心四次调解工伤赔偿纠纷

安徽籍民工领到13.3万赔偿款

  □记者 程轶华 通讯员 楼外春

  

  “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的问题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决。”近日,安徽籍民工王某从市法律援助中心领到了13.3万工伤赔偿款,连声向工作人员道谢。

  去年11月7日,在我市某企业务工7年的王某,在操作压板机时不慎造成右手手指肌腱、血管多处损伤。事故发生后,用工单位将王某送往市一医救治。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王某伤情基本稳定。工厂在支付了医药费后,王某就此次事故要求厂方工伤赔偿。王某要求赔偿15万元,而厂方只同意赔偿7万元,双方没有达成协议。

  今年4月1日,双方相约找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解决。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仔细询问了受伤情况,并对工伤的处理程序进行了耐心解说,基于双方对法律援助的信任,工作人员建议他们进一步商谈,力争和解。

  4月3日上午,双方又一次来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志明详细计算了王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住院伙食费、护理费等各种费用。

  可当计算王某去外地治疗产生的伙食费时,双方意见不一,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当天下午,双方再次走进法律援助中心。面对赔偿金额差距过大的僵局,律师结合多起事故案例与企业主沟通,使他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此间,当事人王某也一直在旁边倾听,对企业主办厂的不容易也表示理解。经过2个小时的调解,企业主首先表态,愿意出12.5万元赔偿,而王某及家属也表示同意做出让步,要求得到13.5万元赔偿。又经过几番劝导,临近下班时,双方最终以13.3万元言和。

  好事总多磨,在和解协议即将签字时,企业主突然表示赔偿款没带够,提出要分两次支付,或者在7天内履行。

  在征求了王某的意见后,工作人员马上对协议进行了补充,增加了两项违约条款。企业主看了补充协议后,觉得违约责任太重,实在难以接受,和解再次陷入僵局。

  经过工作人员分析利弊,晓之以理,企业主终于同意手机转账汇款。15分钟后,手机短信提示汇款已到,双方终于在和解协议上签字。至此,一起因工伤事故引发的赔偿纷争,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永康日报 社会点击 07 安徽籍民工领到13.3万赔偿款 2015-04-18 永康日报072015-04-1800013;永康日报072015-04-1800012 2 2015年04月18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