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与灾害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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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指大气对人类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及国防经济建设等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害。台风、暴雨、冰雹、大风、雷暴、暴风雪等为天气灾害;干旱、洪涝、持续高温、雪灾等位气候灾害;沙漠化、山体滑坡、泥石流、雪崩、病虫害、海啸等为气象次生或衍生灾害。此外,环境污染、海洋赤潮、重大传染性疾病、有害有毒气体泄漏扩散、地震、火灾等严重影响人们生活和安全的重大公众突发事件,也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需要气象部门的及时服务。
在各类自然灾害中,气象灾害占80%以上。据统计,每年我国因各种气象灾害造成的农作物受灾面积达5000万公顷,受台风、暴雨(雪)、干旱、沙尘暴、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重大气象灾害影响的人口达4亿人次,据1990年至2006年数据统计,近17年来中国大陆每年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859亿元,占GDP的比例平均为2.8%。
气象部门多年来一直根据灾害性天气,将要发生的时间和强度等,分别发布灾害性天气的消息报告、警报和紧急警报。2007年6月12日,中国气象局又发布了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序,总体分为四级(Ⅳ、Ⅲ、Ⅱ、Ⅰ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当你通过各种媒体获得这类信息后要引起注意,当看到(或听到)黄色以上预警信号后要高度警惕,做好各种避险准备;当看到(或听到)橙色和红色预警信号时,建议中小学停课,户外特别是高空、水上作业要停止,迅速离开危房,转移到安全地带暂避。未及时撤离时要设法发出求救信号,耐心等待救援。
(摘自《气象灾害应急避险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