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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版:经济开发区

在职职工年交50元,最高可享受3万元补助

开发区企业为员工筑双重医疗保障

  根据《永康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暂行办法》,非公企业职工总数在100人以上或属规模以上的企业,可由所在企业工会统一组织参加的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这项医疗互助保障的参保时间截止本月30日,每位在职职工缴费标准是每年50元。互助保障在一个互助期内累计最高补助标准为每人3万元。

  □记者 徐敏

  

  3月31日,经济开发区企业工会执委会员单位的工会主席齐聚管委会会议室,为企业员工筑起第二重医疗保障出谋划策。

  据悉,从去年12月1日起,我市正式推出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并实施《永康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暂行办法》。根据办法,非公企业职工总数在100人以上或属规模以上的企业,可由所在企业工会统一组织参加的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这项医疗互助保障的参保时间截止本月30日,每位在职职工缴费标准是每年50元。对首次参加活动的职工实行30天免责期,职工在参加活动30天后生病住院的,可根据有关规定获取补助。

  互助保障在一个互助期内累计最高补助标准为每人3万元。职工在一个互助期限内发生多次住院的,可以分次或累计申请补助。

  “这对企业员工来说,就如同双保险,对创建和谐企业也有很大的好处。”座谈会上,各企业工会负责人各抒己见。先行集团党委书记李钧说,该《办法》在集团已进行了广泛宣传,职工对该项互助保障已有初步的认识。

  据悉,先行集团一年以上工龄的员工,目前已全部参加了医疗互助保障,保障金由该集团全额缴纳。

  记者了解到,超人集团从1997年开始就实施了《员工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并在2008年进行改革。该集团每月拨出500元,从员工工资中每人每月提取5元,存入医疗互助基金中。在超人,只要按时连续缴纳5元医疗互助金三个月(含)以上、一次医疗费用在500元以上的员工就能按标准进行补助。其中5年及以上的老职工还可享受最高80%的医疗补助。

  超人集团副总裁金天鸿表示,有了医疗保险和公司的互助基金做保障,再加上医疗互助保障做后盾,员工看病基本不用自己掏腰包了。

  据介绍,针对医疗互助保障,开发区各企业将结合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参保。


永康日报 经济开发区 10 开发区企业为员工筑双重医疗保障 2015-04-02 永康日报102015-04-0200009;永康日报102015-04-0200014;永康日报102015-04-0200010 2 2015年04月0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