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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版:科教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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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永康市“杏林之家”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自古医家以位列“杏林中人”为荣,医著以“杏林医案”为藏,医技以“杏林圣手”为赞,医德以“杏林春暖”为誉,医道以“杏林养生”为崇,为进一步弘扬杏林文化,形成全社会崇尚医学尊重医师的氛围,提高广大青年学医积极性,推动医学继承与创新,鼓励医学家庭继续培养医学人才,为卫生事业发展储备人才,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永康市“杏林之家”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二代以上(含二代)直系亲属取得相应时期行医资格并且曾从事医疗一线工作,且目前仍有成员在永康市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家庭;

  (二)世代热爱医学,医德高尚,医术精湛,享有较高声誉,有相应的佐证资料;

  (三)有较高的诊疗技术或有完整的临床经验总结或论文专著(已出版发表或已整理),在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四)从医经历中未发生等级医疗事故。

  二、申报材料

  (一)《永康市杏林之家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二代以上(含二代)从事医学工作的考证材料、亲属关系证明以及论文专著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三)目前从事医疗一线工作的家庭成员的有效行医资格、医德医风以及是否有医疗事故等证件或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三、评选程序

  (一)由目前从医的家庭成员提出永康市“杏林之家”评选申请,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在民营医疗机构的还需报辖区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后,报至永康市卫生局办公室;

  (二)永康市卫生局成立永康市“杏林之家”评选领导小组和评选办公室,评选办公室根据申请及核实情况确定评选名额,并召开评审会,投票产生“永康市杏林之家”候选家庭,候选家庭通过卫生局网站等公示;

  (三)卫生局党委根据公示情况集体讨论确定永康市“杏林之家”名单并命名表彰。

  四、受理时间

  申报材料于2015年4月10日前报永康市卫生局办公室,电子版发至17922947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珂

  联系电话:87101400

  邮编:321300

  地址:永康市建设路71号

  五、其它事项

  (一)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数据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对象资格,并给予通报;

  (二)对于评选办公室成员或评审专家在评选活动中不实事求是、徇私舞弊的,取消其评委资格;

  (三)获永康市“杏林之家”称号者,若违法违纪、败坏医德医风或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经永康市卫生局研究,取消其永康市“杏林之家”称号。

  

  永康市卫生局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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