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来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陈志明荣获省司法系统“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
■记者 胡双瑰 通讯员 周佳美
近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志明在省人民大会堂获评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第四届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荣誉称号。
陈志明30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把心血和时光都花在工作、学习、思考上。他率先在全省实行“签约制”,从全市25家法律服务机构中挑选出9家律师事务所专门办理两千多个案件;实行“点援”制,满足受援人的要求。近两年,他又想方设法募集了10万元周转资金,对解决受援人的生活困难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他处处为困难群众着想,在全省率先派员常驻交警队、仲裁委工作站。
陈志明还将群众经常咨询的常见法律问题编写成30种15万字的宣传资料,这些资料不仅能让初中生一目了然,还成为各省市兄弟单位争相引用的“宝典”。同时,还编写了数十万字的法律援助《工作手册》和《工作指南》,编印了近100万字的《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作为工作人员的工具书。工作中遇到的大小问题,大到法律法规,小到插头电线怎么用,他都统统汇编成册。
截至11月底,陈志明今年已指派办理援助案件1896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514件;解答法律咨询7397人次;代拟法律文书321份;已为贫弱人员挽回经济损失4042.26万元。
今年4月,司法部、省法律援助中心与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合作实施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教育推进计划”,我市是全国唯一参与合作的县级市。6月9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有关领导专程前来市法律援助中心考察指导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