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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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吕高攀 颜元滔 王伟建
本报讯 “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 4日,市法院18名新晋法官身穿法袍、左手平端《宪法》于左胸前,右手握拳高高举起,面对国旗,向宪法庄严宣誓。
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今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同时,这天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
当天,市委党校召开座谈会,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同时,大家联系工作实际,就如何深化宪法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建设进程进行交流探讨。
接下来,市委党校还将组织宣讲团,围绕依法治国主题,走进各机关单位,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又讯 3日,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13个普法宣传单位前往唐先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向村民赠送近30种法律宣传手册。
“这些都是法律常识,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大家都拿回去好好看看。”工作人员热情招待前来领取法律手册的村民,并讲解各类小册子的不同之处。“我们学习少,很多法律知识都不知道,今天可以免费拿这些法律读本,感觉很实在。”李英是一位新永康人,她拿起《外来建设者实用法律常识》看了又看,还跟几位老乡交流起来。
据悉,本次法制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