讣 告
2014年9月23日
慈母胡梅兰,饱啜人间82年的情缘,善良、坚强、乐观地走完人生的旅途。她的容貌在我们心中镌刻,她的生命在我们身上延续。
慈母风范,山高水长。
根据母亲生前意愿,丧事从简,不举行追悼会和遗体告别仪式。对母亲患病期间各位亲朋好友和全体医护人员的关怀深表谢意。
长子:应沪生 媳:朱婉琍
次子:应沪晨 媳:吕晓芳
女儿:应永红 婿:陈晓峰 携家人泣告
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副院长、中共党员胡梅兰同志,于2014年9月22日5时30分因病医治无效去世,享年82岁。
遵照胡梅兰同志的生前意愿,丧事从简,不举行追悼会和遗体告别仪式。
特此讣告
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