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上调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
城镇居民上调至每人每月588元 农村居民上调至424元
■记者 柯高军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今年10月1日起,城乡居民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城镇居民上调至每人每月588元,农村居民上调至每人每月424元。
目前,我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有3418户,其中城镇居民110户、157人,农村居民3308户、4473人。在册低保户的补助金额,将在收入核对后的基础上按新标准进行补差,每季度发放一次,即1月、4月、7月、10月由永康农合银行发放,打入低保户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