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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版:民情

我市上调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

城镇居民上调至每人每月588元 农村居民上调至424元

  ■记者 柯高军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今年10月1日起,城乡居民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城镇居民上调至每人每月588元,农村居民上调至每人每月424元。

  目前,我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有3418户,其中城镇居民110户、157人,农村居民3308户、4473人。在册低保户的补助金额,将在收入核对后的基础上按新标准进行补差,每季度发放一次,即1月、4月、7月、10月由永康农合银行发放,打入低保户存折。


永康日报 民情 05 我市上调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 2014-09-03 永康日报052014-09-0300012 2 2014年09月0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