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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版: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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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
再婚前各生一子女
未结婚登记生育
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有市民问:我和老婆都是再婚,再婚前,我和前妻生了一个女儿,离婚判给我抚养;我老婆和前夫生了一个男孩,离婚判前夫抚养。我俩在一起后,前几年生了一个男孩,今年才办的结婚登记,该怎么处理?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舒和强:你们是计划外超生,要征收社会抚养费。2008年12月,在再婚夫妻无违反生育政策多生育子女的前提下,省人口计生委将“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为两个,现家庭未成年子女不超过一个”列为特殊情况再生育对象,目的就是特批生育一个子女,起到稳定再婚家庭的关系。你们如果结婚登记过,是可以特批的。你们没有结婚登记就生育,也就不是夫妻,不符合特批的条件。因为原先都已生育过子女,就是计划外超生,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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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日报 行风 05 再婚夫妻
再婚前各生一子女
未结婚登记生育
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2014-07-10 永康日报052014-07-1000018 2 2014年07月1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