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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版:行风

办了独生子女证
可享受许多优惠

  有市民问:我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有什么优惠?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郎跃武:我市《关于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文件规定:夫妻双方都为农村居民并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审批宅基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独生子女按两人分配(以村民自治章程为主);对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终身只生一个而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其子女在本市就读享受中考总分加5分的待遇;当年满六十周岁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每人每月享受120元的奖励等。


永康日报 行风 05 办了独生子女证
可享受许多优惠
2014-07-10 永康日报052014-07-1000011 2 2014年07月1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