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敏 通讯员 李荣湘 胡佩佩 近日,记者从地税经济开发区分局获悉,截至3月31日,地税经济开发区分局共受理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576人,人数比上年同期增长15.2%,补缴税款205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终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为积极引导纳税人及时进行年所得12万元自行申报,地税开发区分局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早部署、早开展,做好管理和服务,重点对纳税人宣传、辅导、提醒工作。同时,工作人员还深入企业做好税源摸底工作,同时充分利用税企政策通报会、纳税人之家QQ群等方式,提醒纳税人及时办理12万元申报,营造和谐的纳税氛围,保证了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