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导 通讯员 边江澎 日前,记者从金华海关永康办事处了解到,海关总署近期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署令第221号)正式开始实施。 金华海关驻永康办事处将对我市报关企业注册条件、服务范围、报关人员从业资格、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证书时效性等近20项内容及时进行利好调整。 据金华海关驻永康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与原有规定相比,新规定中报关企业注册登记以及后续管理的行政审批得到了极大简化。以报关企业注册为例,新规定减少了注册资本150万元、报关员5人以上、报关业务负责人需5年以上工作经验等条件,而且只需递交一次材料就能同时完成行政许可和注册登记。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所需材料由7项精简到3项(《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且《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一次核发则永久有效,不再是之前的3年期限。此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临时注册登记有效期也由7天变为1年。 金华海关永康办事处工作人员说:“新规定对报关企业注册更便捷了,同时也进一步规范报关企业的注册登记管理,既能服务好又管得住。” 业内认为,海关简政放权,大大简化了报关企业行政审批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注册登记手续,降低了进出口企业的人力物力成本,是扶持我市外贸发展的一大重要举措。 据了解,我市目前报关企业有4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则有上千家。海关新政的实施,我市1700多家进出口企业将从中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