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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妇幼保健院扩建医疗管理用房(含保健、门诊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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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永康市妇幼保健院扩建医疗管理用房(含保健、门诊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4-03-24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永康市妇幼保健院扩建医疗管理用房(含保健、门诊等)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浙江省永康市城北东路509号

  (3)项目投资:5000万元

  (4)建设规模:永康市妇幼保健院扩建医疗管理用房(含保健、门诊等)建设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位于浙江省永康市城北东路509号现有院区内,扩建一幢行政医疗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12321m2(不含连廊面积),项目建成后,全院区设有医疗床位300张,日门急诊量达1500人次以上。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营运期:①废水来自住院部、门诊、食堂等日常办公用水(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氨氮、粪大肠菌群);②废气主要来自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的排放;③噪声主要来自水泵、风机等设备;④固废主要是医疗垃圾(与病人接触的垃圾)、医护人员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营运期:(1)室外雨、污分流,雨水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医院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其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进永康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2)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抽风后通过竖井式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池将置于地下密闭,把恶臭气体收集起来经吸附除臭等有效处理方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3)医疗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4)在设备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做好减振降噪措施,以减小设备运行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

  永康市妇幼保健院扩建医疗管理用房(含保健、门诊等)建设项目,选址符合永康市城市总体规划。医院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在所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请在公告期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或建设单位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周边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主要通过发放公众调查表(个人调查表和团体调查表)的形式来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公众也可以来人、来电、来函等形式,提出对项目建设的建议或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4月4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永康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谢子明   联系电话:13506792120

  联系地址:浙江省永康市城北东路509号

  2、环评单位: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骆夏丹    联系电话:0579-82729913

  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089号宝莲广场B座9楼

  3、当地环保审批部门:永康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李华英   联系电话:0579-87101645

  联系地址: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公示发布单位:永康市妇幼保健院

  公示发布时间:2014年3月24日

  永康市妇幼保健院扩建医疗管理用房(含保健、门诊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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