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开展境外引水各项前期工作,推进北部水库联网工程建设。 2、开展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完成中期评估。 3、实施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全面开工建设永康江、南溪治理工程。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部分项目区开展前期工作,推进唐先、象珠、江南、西城、舟山、花街、西溪等项目区工程建设。 4、全面完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一期提标改造相关工作。完成芝英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完成龙山、前仓污水处理厂交接工作,并投入运行。 5、完成机电排灌新建和改造10处,装机200千瓦,改善灌溉面积2000亩。推进新增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山塘整治14座,高效节水微灌工程200亩。 6、完善杨溪水库生态湿地一期工程相关工作,探索生态湿地运行管理模式,促进生态湿地效益最大化,形成生态湿地管理典型经验。开工建设杨溪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湿地净化二期工程。 7、继续推进城乡老旧供水设施提升改造,推进南山水厂二期源水管线工程建设,力争完成象珠、珠坑水厂扩建工作和洪塘坑、上黄水厂扩建前期工作。 8、继续做好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9、完成我市“浙中水乡”规划,推进江南河湖连通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