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程轶华 通讯员 翁振贤 近日,市人力社保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劳动合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的规定。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各类企业贯彻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从总体上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用工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推动企业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市人力社保部门针对这一情况,开展检查《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调整的所有用人单位。检查重点是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服务业、建设施工单位,用工较多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是否及时、依法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是否合法、规范,必备条款是否完整;双方签字后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交劳动者本人一份;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与招工录用登记核查制度情况;办理用工就业登记备案、社保登记情况;集体合同签订与工资协商机制建立情况;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规章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等。 在检查中发现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的,人力社保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列入失信单位名单给予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