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吕笑 前不久,龙山派出所接到110指令,报案人小江称晚上放在宿舍充电的手机被盗了,与此同时,同住一个宿舍的两名新工友也不见了踪影。 10日,龙山派出所民警在丽水市缙云县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黄某和章某,这两人正是和小江合住一天的新工友。 黄某和章某是同乡好友。8日,两人在龙山镇桥下村的一家饭店里应聘了一份服务员的新工作。当晚,老板安排两人和小江、小林住一间宿舍。宿舍里有两张床铺,小江和小林睡靠里的一张床,黄某和章某睡靠门的一张床。 黄某和章某是第一天上班,买了许多生活用品,带来的钱已经花得差不多了。“不如我们把小江的手机偷出来卖了换点钱吧。”黄某看着正躺在床上玩手机的小江,不禁起了贪念,两人一拍即合。 小江玩手机玩到凌晨,黄某和章某一直没有机会下手,两人商量不如第二天早点起来,偷了手机后立马收拾行李“跑路”。第二天早上7时许,两人悄悄地起床了。小江和小林还在熟睡中,而小江的手机正放在床头充电。章某提议他去偷手机,黄某在门口望风。得手后,两人迅速提着行李逃出了宿舍。8时许,小江醒来后,发现手机不翼而飞,新工友也不见了踪影。 接到小江报警后,龙山派出所经过调查,发现黄某和章某有很大的作案嫌疑。10日,根据小江提供的线索,警方在丽水市缙云县将两人抓获,并追回了已经被卖掉的手机。 9日上午10时许,黄某和章某拿着偷来的手机回到缙云老家。两人联系到朋友朱某,称最近手头缺钱,想把手机卖掉换点钱。“要不是缺钱我才不会卖这只手机,把手机卖掉之后我还不知如何跟我的姐姐交代呢!”当问及手机来源时,章某谎称这只手机是他姐夫送给他的。 两人将手机卖给了朱某的同事。上网、吃饭、购物……不到一天,卖得的2000元赃款就被挥霍得所剩无几了。同时,等待他们的惩罚也不远了。 目前,黄某和章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