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永康市三环线北侧(鹰鹏公司)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永康成立房产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土地建设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月28日15时止,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28 日至2013年1 月 28日15时止,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 月 28日1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报价地点为永康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地点为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和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3年 1月19 日8时30分至2013年1月30 日15时止;本次出让活动由永康市公证处公证。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出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得人自行勘察现场。 (三)该地块在开发建设时,户型面积不大于90㎡的住宅建筑面积和必须占总建筑面积的60%以上。 (四)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永财综[2012]132号文件另行收取。 (五)竞买保证金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室交纳。报名者需交纳资料服务费500元。有关具体情况可向永康市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垂询。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8号三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9-87177648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2月28日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永土让告字(2012)第15号 土地位置 出让 面积 (m2) 出让年限(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起始价(万元) 三环线北侧(鹰鹏公司)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住 宅 57813 1.2 22% 30% 70年 3500 17344 建筑限高 35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