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12版:广告
3  4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关于开展环境友好企业类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求租 收购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下一篇4  
2012年12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2-12-2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永土让告字( 2012)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招标出让城西新区花川区块B-2地块十号、十七、十八、十九号底商住宅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情况:

  

  

  

  

  

  

  

  

  

  

  

  注:单元面积见出让地块一层平面图,具体规划设计见地块建筑方案。

  二、报名对象:凡愿意受让以上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

  三、报名时间:2013年元月8日至元月9日下午17时止。

  四、报名地点:国土资源局三楼。

  五、招标时间:2013年元月10日上9时。

  六、招标地点: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城路518号汽车东站大楼九楼)。

  七、出让方式:分单元按现状公开招标出让,一单元起报,同号楼可以连单元。

  八、报名时需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未中标人所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缴纳人,中标人在末次缴纳出让金时才能将所缴保证金转为出让金,但中标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永财综[2012]132号文件另行收取。

  十、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参加投标的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投标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每位报名者需缴资料服务费200元。

  

  联系电话:      0579-87177648        87278138  

  联 系 人:       李先生    朱先生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2月18日

  

  地块名称

  使用年限(年)

  招标起始价

  (元/平方米)

  建筑

  占地面积(平方米)

  单元数

  土地用途

  投标保证金

  (万元/单元)

  城西新区花川区块B-2地块十号楼

  

  城西新区花川区块B-2地块十七至十九号楼

  1919.78     15        商住

  

  

  

  1276.80     14        商住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14000          20

  

  

  

  

  12000          20

  

下一篇4  
分享到: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永康日报 广告 12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2-12-2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