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最早被驯养的动物之一,与人类的关系非常密切。有许多文艺作品描述过狗对主人的忠诚。曾看过一部灾难片,许多人死了,有一条狗却顽强地活了下来,它在废墟上呆呆地坐着,日复一日地等待着主人的归来。狗的灵性与美德着实让人着迷。 千百年来,炊烟袅袅,鸡犬相闻,一直是美丽田园的文化符号。我曾经熟悉的乡村,人们养狗主要是为了防入室之贼及吃屁孩之屎。狗有很强的认亲意识,能够辨别周围人的气息,在乡村相对封闭的环境里,人与狗共同守望和谐家园。当然,有时为了预防狂犬病的发生,过去时也要搞搞“清除狗患”运动。那班打狗队里的游手好闲之徒,车载铁笼,手拿铁棍,四处转悠,弄得鸡飞狗跳,大小游狗终归难逃一死。如今社会进步,这种血腥执法已经难觅踪影了。 在城市里,狗属于限养对象,养狗是需要领证的。据说在一些大城市,狗证的价格相当不菲,但所养之狗似乎在不断增加。某天早晨,我在所居住的小区里碰见一位昂首阔步的老妇人,怀抱一小狗,手牵一中狗,后跟一大狗,它们来自不同的种族,有着不同的毛色。特别是那大狗,有半人高,露牙咧齿,低声咆哮,谁见了谁怕。我忽然莫名其妙地想:要在四十年前的农村,正是这样的老妇,抱着、牵着、跟着的应该是一群穿着红红绿绿的孩子。如今,狗取代了孩子。 装防盗门、用尿不湿的城里人不需要养狗来防贼与吃屎。我没有调查过城里人养狗的心态,只是以非常狭隘与刻薄的心理来揣测,某些人养狗简直是为了显摆与拉屎。因为当我每天早起,出小区到公园的时候,总能碰到许多人任由爱犬在马路边上、公园里头拉屎,特别是公园里的那块草地,狗屎让它变绿,变得更有味。狗的教养,不光要建立在物质文明之上,也要建立在人的精神文明之上。 与狗有关的新闻,虽不像文艺作品那样煽情,却能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佐料。 比如,某地闹市区里出现一只凶神恶煞的动物,吓倒了许多人。警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它捕获,送交动物专家鉴定。专家认为这是一只五岁左右的母狼,随后它被送往动物园看养。一位市民看了网络图片后,说是他家丢失的宠物狗“哈士奇”。有人嘲笑专家缺心眼,有人以为养主缺公德,网络上热闹了好一阵子。我觉得这位养狗的主儿真是不够意思,养狗就应该有“狗模狗样”,怎么就弄一只狼模样的狗来养呢?你让我们的市民心惊肉跳,你让我们的专家情何以堪? 再如,轰动一时的高速路阻拦运狗车事件。爱犬协会的志愿者们为了解救那些即将遭受屠杀的“肉狗”们,不惜将自己的肉体横在高速路上。公安机关不得不动用警力到现场维持秩序。狗贩子们证件齐全,手续合法,而志愿者们的行为却已经影响别人的经营生活,影响到了交通秩序,同时也触犯了法律。让狗权凌驾于人权之上,这样的行为未免有些过分。 平时没事喜欢上上网,却听说网络上有一种叫“五毛”的“狗”。我问过许多人,他们却说不清楚“五毛”是什么东西?真是“怪哉”啊,“怪哉”。 小时候,我曾养过狗,如今不再养狗;小时候,我曾吃过狗肉,如今不再吃狗肉;小时候,不曾被狗咬过,如今却要担心被狗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