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榜眼程文德墓传有两处。一是据《清康熙永康县志》卷十四《祠墓》载,“在县东南四十里合皋龙蟠山”,一是据《清光绪永康县志》卷二《建置宦墓》载,“在县东北二十五里清渭龙山”。龙蟠山位于今舟山镇陆宅与沅口村之间,坐西向东,群山环合,视野开阔。清渭龙山位于今清溪初中后山,坐东向西,地势高亢。1954年春夏间,笔者在县文教科下乡作教育网调整时,曾有机会去过两墓地参观瞻仰。其时虽已经过土地改革,山林地已被征收分配到农户,然两墓园上的地面建筑、墓道、墓墙、碑碣、祭坛、望柱、石人、石兽等均保存完好。而后经历农业合作化兴修水利,“文革”破“四旧”等运动后才荡然无存。 改革开放百废俱兴。上世纪90年代初,独松村程文德后裔程庐屏先生等,发起重修清渭龙山程文德墓时,发现了一方当年毁墓时被村民收藏的《墓志铭》刻石,就认定该墓是在明隆元年从龙蟠山迁葬过来,“奉旨”而建的程文德之墓,并名为“程公文德谥文恭之墓”刻于墓墙(见《程文德文史选》78-81页)。永康市文管会也因循其说,于2001年将清渭龙山“程文德墓”列为市文保单位。 几年后,我市对地方史和程文德生平业绩均有研究的王石周先生,他依据程文德门人姜宝编次的《松溪程先生年谱》及有关记载,认为程文德埋骨之处是在县东南四十里龙蟠山,而不在“县东北二十五里清渭龙山”,并撰文在《永康日报》上发表,因而引发了争议,至今未能统一认识。为了还其历史真相,有利于做好我市历史文化名人古墓保护工作,笔者也曾向程氏后裔谈了个人认识,并建议重修龙蟠山程文德之墓,无果。 程文德(1497-1559),字舜敷,号松溪,学者称松溪先生,永康独松村人。其父程銈,号十峰。明弘治12年进士,累官四川按察司副使。卒后因程文德贵显,封赠通议大夫进階三品。文德自幼勤学苦读,学问渊博,未登第则以道德文章名世。正德14年考取己卯科举人,嘉靖8年登罗洪先榜进士第二,名列榜眼。初官翰林编修,侍经筵。奉旨纂修《祀仪》成典,进阶文林郎。因参与同榜探花杨名上书弹劾汪鋐等不法事,逆帝意,遭“杖责”,贬为广东信宜典史。信宜三年,著有政声,又以关爱学校培养人才而名播岭南。后迁江西安福知县,一年后为南京兵部职方司主事,历仕兵部员外郎、郎中,擢广东按察司副使提督学校。未及赴任,迁南国子监祭酒。不久又升任礼部右侍郎,后转左侍郎,又转吏部左侍郎。他负责地方官吏进京述职考核而“门无私谒”。又以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学士掌詹事府事,负责教庶吉士。嘉靖33年时值吏部尚书位缺,众皆推举文德。时宰相严嵩之子严世蕃乘机索贿,遭文德拒绝,因而严嵩向嘉靖打小报告,称文德不愿供奉。因文德所作“玄文”寓有规讽之意。34年春转为南京工部左侍郎。文德上疏陛辞。对程文德成见很深的嘉靖,认为“犹怀讪 上”,“着即革职为民”,是年文德59岁。 文德回家后,杜门谢客,足不蹑府县之门,时与已致仕居家的云南大参朱方先生等相往还讲论。又常去寿山五峰书院聚讲,一时四方学士争相云集响应。以清贫自奉终老一生。嘉靖38年己未冬11月28日病卒于家。终年63岁。 他病卒后,因家贫无所遗,其家人不得不质产买棺,其孙光裕无钱买地下葬,殡丧于家五年。 后同年胡宪使松谋,檄文郡县,为求之久也不能得。嘉靖42年,浙江总督胡梅林移文金华府,文曰:“公本百年间气,一代名儒,功业文章,海内师表。夫何身殁,家贫丧葬未举?相应处助,以资殡葬。”于是府赙百金,光裕辈乃以是年10月28日奉祖父文德偕潘淑人柩祔葬于龙蟠山十峰公墓侧(详见“年谱”和“墓志铭”)。葬后则没有发现从龙蟠山迁葬清渭龙山的任何文献记载。 程文德葬身之墓在龙蟠山。其依据有: 其一,由程文德门人姜宝编次,经文德孙程光裕校梓成书的《年谱》,载有:“四十二年癸亥十月二十八日先生始得克葬。先生贫无所遗,光裕等卜葬地不能得,宪长胡柏泉公松谋,檄郡县为求之久亦不能得也。总督胡梅林公宗宪,知而遂移文以助……于是府赙百金。光裕辈乃以是年奉先生柩偕潘淑人合祔于十峰公墓侧。”(见《程文德集》“年谱”448页) 其二,嘉靖42年(1563)罗洪先作的《松溪程君淑人潘氏合葬墓志铭》中也有相同的记载。“公生于丁巳(1497)九月三日,年六十三。病经年卒,是为嘉靖己未(1559)十一月二十八日。后六年光裕等以癸亥十月二十八日奉柩同淑人合祔于龙蟠山之原。”(见《墓志铭》) 其三,文德祔葬龙蟠山十峰公墓侧,三年后,(隆庆元年)又“奉旨”迁葬龙山,如此大事为何“年谱”中却只字不提?何况龙蟠山并非凶壤,既葬决不会动迁。 其四,程文德同淑人潘氏葬身龙蟠山130多年后,清康熙37年编修的《永康县志》卷十四《祠墓》载“文恭公程文德墓在县东南四十里合皋龙蟠山”也充分证明,文德葬身之墓是在龙蟠山。 其五,穆宗皇帝遵先帝遗诏为文德复原官,加赠礼部尚书是隆庆元年,赐祭葬是隆庆二年。其时“墓志铭”作者罗洪先巳卒,随葬龙山的“墓志铭”完全可以冠上“赠礼部尚书官衔”。为何没有冠上?个中蹊跷,足以令人置疑。由此证明,所谓从龙蟠山迁葬龙山“奉旨”而建之说,均不足信。 程文德复原官加赠礼部尚书后,文德家属的社会经济地位都已发生了根本变化,完全可以在不迁棂的情况下,按明代品官赐祭葬的定制,利用龙山广阔隙地另选吉壤,为文德再建一墓园以适应“赐祭葬”的举行。文德加赠礼部尚书已位列二品,按《明史·礼仪》卷14,“赐祭葬”、“丧葬之礼”等规定,“可建周广八十步墓园,墓可高一丈六尺,墓墙高八尺,墓道两侧置望石(华表),二石人、文武各一,石兽:虎、牛、羊、猪各二;碑碣基座为龟趺,碑盖为麟凤;赐祭葬坛数二坛加一坛。如此隆重“赐祭葬”大礼,就不宜在龙蟠山与十峰公合葬墓前举行。由此可以推断,清渭龙山程文德墓是为了适应朝廷赐祭葬而建的“衣冠冢”。 如上所述,笔者认为程文德葬身之墓在龙蟠山。因有《康熙永康县志》和“年谱”、“墓志铭”三者记载相符合,足以互为佐证。并建议重修龙蟠山之墓时应修旧如旧,不要任意改称墓名,还其历史的本来面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