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法治护航群众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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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法治护航群众美好生活
日常生活中,高空抛物伤人、宠物扰民受伤、网络造谣诽谤、运动意外受损、校园安全事故等纠纷屡见不鲜。作为规范民事纠纷、保障公民权益的核心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覆盖绝大多数民生侵权场景,清晰划定权责边界、明确维权规则,为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尊严筑牢法治屏障。
侵权责任的认定是维权的基础,民法典明确三大归责原则,适配不同生活场景。过错责任原则为通用准则,遵循“有错担责、无错免责”,适用于财物损毁、辱骂纠纷等普通侵权;过错推定原则实行“自证清白”,多用于高空坠物、校园未成年人受伤等举证困难场景,优先保护弱势群体;无过错责任原则针对高危场景,产品缺陷、烈性犬伤人、环境污染等情况,无论行为人有无过失,均需承担侵权责任。
为贴合新时代民生需求,侵权责任编新增两大便民规则,填补司法空白。自甘风险规则明确,群众自愿参与篮球、徒步等文体活动,遭遇正常意外受伤,不得随意追责参与者,仅可追究故意侵权或未尽安保义务的组织者责任,杜绝“运动受伤必索赔”的不合理纠纷。自助行为规则允许紧急私力救济,群众权益受损且来不及寻求公权力保护时,可合理扣留侵权人财物、阻止对方逃离,有效避免权益不可逆受损,同时规范维权尺度,杜绝暴力、过度维权。
针对群众高发侵权纠纷,民法典细化了专项责任标准。高空抛物纠纷中,公安可介入调查溯源,杜绝“全楼连坐”,物业未尽安保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违规饲养烈性犬伤人一律全额担责,无免责空间;网络侵权实行“通知—删除”规则,平台怠于处置侵权内容,需对扩大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校园伤害纠纷精准划分学校、第三方、监护人责任,权责清晰可落地。
在赔偿与免责层面,法典全方位保障受害人权益,明确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精神损害三类赔偿范围,对恶意侵权、产品缺陷致严重损害等情形可主张惩罚性赔偿。同时划定免责、减责边界,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情形,可依法免除或减轻行为人责任,兼顾法理与情理。
法律落地,重在践行。侵权责任编既是约束行为的“高压线”,也是群众维权的“护身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日常需规范自身行为、坚守法律底线,杜绝侵权行为;在遭遇权益损害时,要及时固定证据,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善用法律武器守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法治成为美好生活的坚实保障。
浙江雷欧律师事务所 李嘉骏 供稿

浙B2-20100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