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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到位标的94.5万元
市法院开展执护营商执行行动
执行到位标的94.5万元
本报讯(融媒记者 池欣桦 见习记者 吴菁) 4月16日至4月17日,市法院组织开展执护营商专项执行行动,重点针对涉民生、涉企、涉金融债权等类型案件集中攻坚,并邀请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
行动当晚,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李某家中。面对执行干警的依法询问,李某情绪激动,语气强硬,反复以家庭困难为由,推卸付款责任,试图逃避执行。
原来,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因材料买卖产生经济纠纷。经法院判决后,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李某家中有幼童需要照看,执行干警没有简单采取强制带离措施,而是联系申请执行人王某到场,就地组织协商。
在法理与情理的共同作用下,李某从激动抗拒转为沉默反思。最终,她取出家中部分现金当场交付给王某,并就剩余款项的支付时间、金额达成和解协议。
据统计,本次行动共传唤35人,拘留9人,搜查房产15处,促成和解部分履行26件,执行完毕10件,执行到位标的94.5万元。
浙B2-20100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