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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时政·要闻

构筑“人民防线”守护数字时代国家安全

  构筑“人民防线”守护数字时代国家安全

  在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我们审视的“国家安全”,其疆域已远超传统认知。它不再只是边疆海岛与反谍战线,更深度融入数字时代的肌理——潜伏于我们处理的亿万数据中,蛰伏于赖以生存的网络系统内,附着于关乎未来的战略资源上。

  从数据泄露到战略威胁

  某公司技术骨干罗某受境外高价诱惑,窃取超过2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并非法出境。其行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标志着,大规模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已被法律认定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的行为。单个信息泄露如同丢失家门钥匙,但20万条精准信息打包出境,则相当于将整个社区的安防信息交给外界。这些数据不仅可用于诈骗,更可能被境外势力用于分析挖掘、绘制画像、进行渗透。公民个人信息整体,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

  关键基础设施成为隐形战场

  某西方大国情报机构对我国一家研发卫星互联网及保密通信技术的核心军工企业,发动了长达数月的定向网络攻击。攻击者通过漏洞渗透,植入极难发现的“特种木马”。一旦成功,便能如“间谍”般潜伏在内网,控制关键计算机,精准窃取标记“军专网”、“架构图”的机密文档回传。此类攻击目的在于窃取国家核心科技秘密,直接危害网络空间主权与科技安全。任何员工无意中点击的可疑链接、使用的简单密码,都可能成为被利用的“突破口”。

  一粒种子可能威胁粮食安全

  某省农科院研究员符某,在公派访学期间,为换取实验设备与个人便利,未履行任何审批手续,三次私自将61份我国特有水稻种质资源(含一份珍贵野生稻种子)携带出境并提供给外方。法院最终以“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对其定罪。独特优质的种质资源是保障粮食安全、实现种业自强的战略性基础资源。将其非法提供给境外,等同于交出农业发展的“钥匙”与“底牌”,直接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与生物安全。

  面对隐蔽性强、专业性高的新型风险,需构建“法律、管理、技术、意识”四维一体的社会防护体系。单位须筑牢主体责任防线。重点单位更须将安全视为生命线,建立全流程管理制度。个人脑中常备“警戒清单”,将安全红线扩展到不违规拷贝、传播内部数据;面对网络上背景模糊的“高价”索取做到不回应、不合作、立即报告;处理信息养成“闭环习惯”;遇到可疑情况,唯一正确路径是立即拨打国家安全机关举报电话12339。

  国家安全的密码,就写在每个人的行为准则里。只有每个公民都成为网络防线的自觉守护者,国家安全才能真正构筑起坚不可摧的“人民防线”。

  浙江律明律师事务所 卢巧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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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日报 时政·要闻 00002 构筑“人民防线”守护数字时代国家安全 2026-04-17 永康日报2026-04-1700009;65112727;永康日报2026-04-1700010 2 2026年04月1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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