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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时政·要闻

守护国家安全 你我皆是防线

  守护国家安全 你我皆是防线

  今年4月15日是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基石,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维护国家安全不仅是法定责任,更是每个公民的必备意识。本期《法治直通车》聚焦《国家安全法》,让大家认清身边的安全风险,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

  2015年7月1日施行的《国家安全法》明确,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领土完整等重大利益处于无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的能力。如今的国家安全早已突破传统范畴,涵盖网络、数据、生态、经济等多个新领域,一条陌生链接、一份企业核心数据、身边的可疑行为,都可能与国家安全息息相关。若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大家可拨打12339举报,或通过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线上举报。

  二、维护国家安全,公民有哪些法定义务?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每个公民都应遵守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线索,如实提供相关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协助,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等。

  法律明令禁止任何个人和组织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为相关行为提供资助、协助,违反者将依法担责。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往往隐藏在细节中,遇到以下情况请及时报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在企业、军事或保密单位周边调查、拍照、搜集信息;收到境外传媒的煽动造谣信息,或发现他人散布危害国家利益言论;境外人员在重要单位周边徘徊伺机盗取情报;有人以高额报酬为诱饵,索要企业核心数据、内部资料;发现买卖、泄露标有“内部资料”“秘密”的文件物品等。

  三、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2024年,某科技公司技术人员张某被境外人员以高额报酬引诱,多次泄露公司核心技术数据,危害国家科技安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5年,某机关退休人员李某,因疏忽将涉密文件当作废品售卖,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通过这两起案例可以得知,一次疏忽、一次侥幸,都可能触犯法律,危害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它从来不是遥远的概念,而是藏在每个人的日常里:不泄露工作敏感信息,不传播来源不明的涉政谣言,不向陌生人透露单位内部情况,发现可疑行为及时举报……这些微小举动,都是在守护国家安全。

  让我们将国家安全意识融入日常,增强防范意识,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抵制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共同筑牢坚不可摧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浙江律明律师事务所 陈延军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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